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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參加2015銀行從業(yè)資格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整理了2015銀行從業(yè)資格考試《銀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與綜合能力》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支付結算業(yè)務
支付結算業(yè)務是指銀行為單位客戶和個人客戶采用票據、匯款、托收、信用證、信用卡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支付及資金清算提供的服務。
支付結算業(yè)務是銀行的中間業(yè)務,主要收入來源是手續(xù)費收入。
傳統(tǒng)的結算方式是指“三票一匯”,即匯票、本票、支票和匯款。在銀行為國際貿易提供的支付結算及帶有貿易融資功能的支付結算方式中,通常是采用匯款、信用證及托收。
1.匯票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yè)匯票。
銀行匯票是由出票銀行簽發(fā)的。
商業(yè)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fā)的,出票人一般是企業(yè)。商業(yè)匯票又分為商業(yè)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兩種。
2.本票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fā)的,承諾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用于單位和個人在同一交換區(qū)域支付各種款項。
銀行本票分為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銀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為兩個月。
實踐中,沒有銀行支票賬戶的客戶一般采用銀行本票。
3.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出票人支票賬戶所在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可用于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結算。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普通支票等。
(1)現金支票
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用來支取現金。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支票賬戶所在銀行可以當場兌現支票,提取現金。
(2)轉賬支票
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轉賬是指收票銀行向支票賬戶所在的銀行要求兌付后,將款項轉入收款人的賬戶,收款人只能在支票轉入自己賬戶后才能使用。
(3)普通支票
支票上未注明“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支取現金,也可以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轉賬,不能取現。
4.匯款
匯款業(yè)務是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托,通過銀行間的資金劃撥、清算、通匯網絡,將款項匯往收款方的一種結算方式,主要有電匯、票匯、信匯三種方式。
電匯業(yè)務是指匯出行應匯款人的要求,采用加押電傳或SWIFT(環(huán)球銀行間金融電訊網絡)形式,指示匯入行付款給指定收款人。其特點是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費用高。多用于急需用款和大額匯款。
典型例題,多選題
下列票據中,一定是由銀行簽發(fā)的有( )。
A.銀行匯票
B.銀行承兌匯票
C.銀行本票
D.支票
E.商業(yè)匯票
【答案】AC
【解析】BDE都是由企業(yè)簽發(fā)的。
5.信用證
信用證,具體是由銀行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即收款人)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規(guī)定的單據在指定地點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是一種有條件的銀行支付承諾。
主要特點:信用證是一項獨立于貿易合同之外的契約。信用證業(yè)務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與單據有關的貨物。
銀行在信用證業(yè)務中能夠提供的服務包括:在出口商按照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單證后,開證行承擔首要付款責任;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資服務;對出口商可憑已裝船單據辦理押匯融資服務;可以為信用證使用各方提供相關咨詢業(yè)務。
托收
托收是指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賬戶所在銀行(托收行)提交憑以收取款項的金融票據或/和商業(yè)單據,要求托收行通過其聯(lián)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托收屬于商業(yè)信用,托收銀行與代收銀行對托收的款項能否收到不承擔責任。
根據所附單據的不同,托收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光票托收僅附金融單據,不附帶發(fā)票、運輸單據等,故稱“光票”;跟單托收則附有金融單據和發(fā)票等商業(yè)單據。
背景知識:票據和結算憑證填寫的規(guī)定
自1997 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支付結算辦法》中作出了關于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guī)定。銀行、單位和個人填寫的各種票據和結算憑證是辦理支付結算和現金收付的重要依據,直接關系到支付結算的準確、及時和安全。因此,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必須做到標準化、規(guī)范化,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如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圓)、角、分、零、整(正)等字樣。不得用一、二(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如貳、陸、萬、億、圓的,也應受理。
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寫“整”(或“正”)字。
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字樣。
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面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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