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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參加2015銀行從業(yè)資格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整理了2015銀行從業(yè)資格考試《風險管理》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計量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暴露的計量;二是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定價;三是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加權資產和信用估值調整風險加權資產的計量。計量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加權資產前,需要先獲得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暴露數據。場外衍生工具交易、證券融資交易和與中央交易對手的交易都需要計量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加權資產,只有場外衍生工具交易需要計量信用估值調整風險加權資產。
1.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暴露的計量
巴塞爾委員會共提出三種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暴露計量方法,較常用的方法是現期風險暴露法、標準法和內部模型法。
(1)現期風險暴露法?,F期風險暴露法適用于場外衍生工具交易違約風險暴露(EAD)的計量。
(2)標準法。標準法僅適用于計算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的違約風險暴露。對于不滿足利用內部模型法,但希望提高風險敏感度(相對現期風險暴露法)的銀行,可以采用標準法。在標準法下,每一筆交易的風險暴露將映射至其含有的風險因素(如利率、匯率)中。相同類別風險因素下的風險暴露加總后得到一個被稱為“監(jiān)管預期正暴露”的數值,再用該數值與交易的當前盯市價值進行比較,最后取最大值再乘以監(jiān)管系數,即可得到違約風險暴露。
(3)內部模型法。內部模型法適用于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和證券融資交易,采用蒙特卡羅模擬方法,通過模擬合約剩余期限內未來各時點風險因素的隨機過程,計算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暴露可以采用模擬未來不同時點上的不同情境,使用統(tǒng)計方法得到價格分布,然后度量風險損失。
由于國內在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度量、緩釋、制度等方面存在諸多掣肘,其計量方法和監(jiān)管也停留在相對初級的階段。
2.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定價計量
度量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暴露是與既定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時設定交易限額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對沖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可以緩釋可能的風險損失或轉移風險。而從監(jiān)管者角度來看,金融機構精確計量其風險暴露,計算資本要求更有利于金融穩(wěn)定。隨著金融創(chuàng)新的發(fā)展,業(yè)界不再滿足于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暴露的簡單量,而需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進行合理定價。
國際實踐中,一般采用CVA信用估值調整作為信用風險的經濟價值進行度量,結合風險暴露度量方法和違約概率的信息就可以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進行定價。
3.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加權資產的計量
商業(yè)銀行可以選擇權重法和內部評級法計算場外衍生工具交易與證券融資交易的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加權資產。
對于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商業(yè)銀行采用權重法的,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加權資產為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的違約風險暴露乘以權重法下交易對手的風險權重;商業(yè)銀行采用內部評級法的,將場外衍生工具交易風險暴露代入內部評級法計量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加權資產。對于證券融資交易,商業(yè)銀行采用權重法的,對銀行賬戶,按照權重法的規(guī)定計量風險加權資產,對交易賬戶,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加權資產為證券融資交易風險緩釋后風險暴露乘以權重法規(guī)定的交易對手風險權重;商業(yè)銀行采用內部評級法的,按照一般信用風險內部評級法的計量規(guī)則計算。
4.信用估值調整風險加權資產的計量
除了計量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加權資產,商業(yè)銀行還需要對場外衍生工具交易計量信用估值調整風險加權資產。信用估值調整風險是指交易對手信用狀況惡化、信用利差擴大導致商業(yè)銀行衍生工具交易發(fā)生損失的風險。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統(tǒng)計,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中,僅1/3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是由于實際發(fā)生違約造成的,而其余2/3的損失是由于信用估值調整導致的。因此,信用估值調整已經成為國內外銀行非常重視的議題。
信用估值調整的計量有兩種方法:單邊信用估值調整和雙邊信用估值調整。單邊的信用估值調整只假設一方具有信用風險(單邊違約,認為被評估實體是無風險的)。雙邊的信用估值調整則考慮到交易雙方都違約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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