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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8年審計師考試的備考已經提上日程,正所謂: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學習這件事貴在持之以恒。為了幫助廣大考生朋友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意整理了初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的預習知識點,希望學員可以根據(jù)網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審計機關的職責
1.審計機關的職責范圍
(1)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其他取得財政資金的單位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
(2)中央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署);本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地方審計機關)。
(3)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審計署);國有和國有控股或主導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地方審計機關)。
(4)國家的事業(yè)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yè)組織的財務收支。
(5)國有和國有控股或主導的企業(yè)的資產、負債、損益。
(6)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
(7)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國家機關和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
(10)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
(11)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fā)《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提出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自2018年開始建立經常性審計制度。
根據(jù)《關于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審計機構要通過在一定周期內對依法屬于審計監(jiān)督范圍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和單位,以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yè)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實現(xiàn)審計全覆蓋。
2.審計結果報告
(1)審計署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對國務院總理提出報告;
(2)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受雙重領導,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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