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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6/06 14:24:30 字體:

廣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廣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條件已經公布!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獲悉,廣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7日至6月27日。廣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網上繳費時間為2016年6月7日至6月27日。廣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報名考生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的程序。

廣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審計署、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和《關于印發(fā)的通知》(人發(fā)〔2002〕58號)執(zhí)行。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一)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可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

(二)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文件精神:

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2.臺灣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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