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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第四部分第八章習題練習:執(zhí)行措施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小辣椒 2019/08/30 10:53:45 字體:

如果2019年審計師考試備考從新教材發(fā)布開始,大家的學習時間已經(jīng)有12周了。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收獲了,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第四部分第八章的掌握情況如何了?來跟著我們一起通過這道練習題測試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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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綜合分析題】

  2011年2月,甲大學、乙研究所和丙公司擬共同投資設立丁科技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丁公司),從事計算機維修和軟件開發(fā)業(yè)務。2013年4月,因丁公司逾期未繳納應繳稅款,當?shù)囟悇諜C關責令其限期繳納,丁公司仍未繳納,稅務機關對其采取了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丁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有:

  A.責令丁公司提供納稅擔保

  B.責令丁公司限期繳納稅款

  C.書面通知丁公司的開戶銀行從丁公司的存款中扣除稅款

  D.依法拍賣丁公司價值相當于應納稅額的財產(chǎn)用于抵繳稅款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D
【解析】

稅收強制措施:①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②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ǎn),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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