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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級會計《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回顧:建造取得固定資產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白娘子 2019/04/09 09:57:00 字體:

自正保會計網校打卡小程序上線以來,數十萬人次考生參與進來,打卡活動受到廣泛歡迎。對于考生來說,除了堅持每日復習打卡以外,更重要的是把打卡的內容真正的掌握,想要牢記相關知識點,離不開不斷地鞏固復習。我們將前兩階段打卡小程序出現過的知識點進行整理, 建議考生對自己不熟悉的地方著重學習。

知識點回顧2

建造取得固定資產賬務處理

企業(y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固定資產的成本。自建固定資產應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再轉入“固定資產”科目。企業(yè)自建固定資產,主要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

一、自營工程

指企業(yè)自行組織工程物資采購、自行組織施工人員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 

1.購入工程物資用于不動產時:

借:工程物資(購買價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的60%)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的40%)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2.領用工程物資時: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3.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yè)生產的產品:

借:在建工程(產品成本)

  貸:庫存商品(產品成本)

4.自營工程發(fā)生的其他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5.自營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按其成本轉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二、出包工程

指企業(yè)通過招標方式將工程項目發(fā)包給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組織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

企業(yè)按合理估計的發(fā)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guī)定向建造承包商結算的進度款,并由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1.結算時: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的60%)

      ——待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的40%)

  貸:銀行存款

2.工程完工并達到可使用狀態(tài)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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