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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第七章知識點:稅收法律責任(2.24)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2/24 13:32:38 字體:

為了使廣大學員在備戰(zhàn)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更快的掌握相應知識點,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整理了《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點:稅收法律責任,大家快放下手里的游戲、聊天,開啟瘋狂備考模式吧!

行政管理相對人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項目
違法行為
法律責任
納稅申報
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 責令限期改正,可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處2000元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
逃稅
納稅人采取轉移或隱匿財產(chǎn)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稅 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
偷稅
以造假或不申報等手段,不繳或少繳稅款
抗稅
暴力、威脅
騙稅
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出口退稅款 追繳稅款,并處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在規(guī)定期間內(nèi)停止辦理退稅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 向納稅人追繳稅款
  對扣繳義務人處以罰款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因偷稅涉嫌犯罪,有權利判決其承擔刑事責任的機關是()。

A.人民政府

B.人民法院

C.國家稅務局

D.地方稅務局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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