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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高頻考點。記憶為主,要求準確區(qū)分各種法律責任。
【重要考點】
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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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chǎn)、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10種方式可單獨也可合并適用。2.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責任方式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法處以罰款、拘留。 | ||
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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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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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罰 | 行政拘留 |
行為罰 | 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暫扣許可證和執(zhí)照 | ||
財產(chǎn)罰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聲譽罰 | 警告 | ||
行政處分:對違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被授權、委托的執(zhí)法人員所實施的內(nèi)部制裁措施。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類。 | |||
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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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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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不關押,限自由,3個月—2年。(2)拘役:1個月—6個月。(3)有期徒刑:6個月—15年。(4)無期徒刑。(5)死刑:不是必須立即執(zhí)行可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zhí)行。 | |
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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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刑的補充,與主刑一起或獨立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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