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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知識點《初級會計實務》:短期借款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4/10/27 09:38:30 字體:

  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jīng)結束,為了幫助廣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備考準備,打好基礎,網(wǎng)校全面啟動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網(wǎng)上輔導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定義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yè)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款項,是企業(yè)為滿足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需的資金或者為了抵償某項債務而借入的。通過“短期借款”科目來核算借款的發(fā)生和償還情況,貸方余額反應的是企業(yè)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金額。

  2.賬務處理程序

  取得短期借款時,銀行存款增加了,負債也增加了,所以應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短期借款”;

  到期償還本金時,用銀行存款來還債了,即銀行存款減少,負債也減少了,所以應借記“短期借款”,貸記“銀行存款”。

  3.關于利息償還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借款金額較大,利息金額也較大的,一般按期支付利息,如一季度一次,此時就要采用預提方式進行利息的核算。因為短期借款利息屬于籌資費用,所以應在發(fā)生的當時記入當期的財務費用,即預提利息時,應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應付利息”,待實際支付時再借記“應付利息”,貸記“銀行存款”;

  企業(yè)如果是按月支付利息,或者是待借款期限到時再連同本金一起歸還利息的,即金額不大、不采用預提方式做賬的,可以在實際支付或收到銀行的計息通知時直接計入當期的損益,借記“財務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xiàn)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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