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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點:視同銷售貨物的銷售額的確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吃瓜少女 2019/03/08 09:54:42 字體:

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的知識點比較雜比較碎,考前突擊是無法備考的,所以考生要在平時堅持學習,時常復習時?;仡櫜⑦M行總結。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教學老師為大家總結了《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點—“視同銷售貨物的銷售額的確定”的相關內(nèi)容,快來學習吧!

每日知識點1

視同銷售貨物的銷售額的確定。

【課程提示】回憶征稅范圍中介紹的視同銷售情形,思考其銷售額確定的特殊性。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提示1】成本分兩種情況:一是銷售自產(chǎn)貨物的為實際生產(chǎn)成本;二是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

【提示2】征收增值稅的貨物,同時又征收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稅額

或: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提示3】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按照上述方法核定其銷售額。

【提示4】組成計稅價格本身就不含增值稅,所以不涉及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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