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根據(jù)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來確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的各項所得減去各項扣除后的金額。
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采用的是累進稅率制度,即應納稅所得額越高,稅率越高。具體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如下:
-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shù)為0;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2,520元;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shù)為16,920元;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shù)為31,920元;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shù)為52,920元;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shù)為85,920元;
-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shù)為181,920元。
例如,某個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00元,則其個人所得稅應為:
-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36,000元×3% = 1,080元;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44,000元-36,000元)×10% + 2,520元 = 11,520元;
- 超過144,000元至200,000元的部分:(200,000元-144,000元)×20% + 16,920元 = 24,920元。
所以,該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應為1,080元+11,520元+24,920元=37,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