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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初級會計職業(yè)資格證書辦證通知
2017年度初級會計職業(yè)資格證書已由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fā)我市,現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及領取方式
證書按照考生所屬報名點來辦理(報名點見合格人員名單):
(一)市直報名點的考生,將辦證材料遞交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奎文區(qū)勝利街新華路路口南100米路東)601房間,經工作人員審核后,即可現場領取證書。
(二)縣市區(qū)報名點的考生,將辦證材料遞交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報名點攜帶相關材料統(tǒng)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證書業(yè)務,之后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證書。
二、時間安排及辦證材料
(一)時間安排
1、縣市區(qū)報名點考生向縣市區(qū)人社部門遞交材料時間:2018年01月11日至01月18日(工作日時間內)。
領取證書時間:2018年01月29日至02月05日(工作日時間內)。
2、各縣市區(qū)人社局辦證單位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證時間:2018年01月19日至01月26日(工作日時間內)。
3、市直報名點考生向市人事考試中心遞交材料及領取證書時間:2018年01月29日至02月05日(工作日時間內)。
(二)辦證材料
1、考生需遞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
(2)《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一份。填寫表格時,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筆認真填寫,在照片粘貼處粘貼一寸免冠照片一張(考生照片與準考證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并在審核意見處蓋章(注:所在單位意見處,若是在校生的可蓋校方章;主管部門意見處,縣市區(qū)報名點的考生由報名點蓋章,市直考生可蓋本人檔案存放或托管單位章)。
2、辦證單位需遞交的材料
(1)單位介紹信(模板見附件)、辦理人身份證。
(2)考生遞交的上述材料。(注:縣市區(qū)報名點對考生資格審核通過后,可將各類證件原件歸還考生,只留取身份證復印件和《資格考試登記表》遞交給市人事考試中心。市直單位需遞交原件)
三、注意事項
(一)為便于工作人員查找證書,請把辦證序號用鉛筆標注在《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的右上角。新版證書已印有考生照片,故無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二)根據《關于發(fā)放<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1998〕8號)文件規(guī)定,過期不辦視為放棄資格,不再發(fā)放,請有關單位及考生相互轉告。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來市中心辦理證書的,代辦人除攜帶考生應遞交的材料外,還需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附件1:介紹信模板
附件4:填表說明
附件5: 2017年度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一)(見官網>>)
附件6: 2017年度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二)(見官網>>)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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