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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2024年初級會計成績復查及考后資格復核通知

來源: 廣州市財政局 編輯:小懶啊 2024/07/02 17:45:32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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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發(fā)布了關于2024年初級會計成績復查及考后資格復核通知,以下為具體詳情:


廣州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各有關考生:

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函〔2024〕10號)、《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穗財會〔2023〕8號)規(guī)定,現將廣州市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復查

(一)申請時間和方式

2024年度初級資格廣州市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的,應于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7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查”模塊,填寫復查科目個人基本信息等進行線上成績復查申請。

(二)注意事項

1.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成績復查申請,逾期系統將關閉不能受理申請。

2.請務必填寫正確的考試地區(qū)、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等信息,否則信息錯誤將無法進行復查。

3.復查僅向考生提供2024年度相關考試科目的明細分值。復查結果考生可自行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查詢。成績復查需要一定的時間,上述時間為申請復查時間,非復查結果答復截止時間,請考生耐心等待。咨詢電話020-12345。

二、資格復核

2024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全部科目成績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全科合格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通過復核方可核發(fā)資格證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初級資格證書。

(一)復核對象

全科合格(成績均在60分及以上)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穗財會〔2023〕8號文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上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上述其他學歷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上述學歷應于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

(三)復核時間和方式

復核申請時間為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7日17:30??忌卿洀V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復核結果請考生自行在該平臺查詢。

(四)復核材料清單

1.《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考生手寫簽字,工作單位審核蓋章(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可不蓋章)。

該表以考生報名時所填信息生成,無法作任何修改??傻卿浫珖鴷嬞Y格評價網首頁左側“報名表打印”模塊補打印。

2.考生報名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3.學歷證書,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境外學歷和復核工作人員對學歷學位證書真?zhèn)未嬉傻?,還需出具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技工院校學歷認證報告。

4.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承諾書(附件1)。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使用原件拍照,圖片需居中、規(guī)整、清晰),格式應為.jpg或.jpeg。

三、有關要求

(一)初級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fā),資格復核通過考生領取證書事宜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業(yè)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發(fā)布的領證通知(制證時間較長,請耐心等待)。

(二)各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及時將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有關安排向本地區(qū)考生公告,認真按照規(guī)定做好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并按規(guī)定做好解釋說明和輿情監(jiān)測等工作。

(三)各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于7月18日前完成本地區(qū)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工作,并向我辦報送審核情況報告和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情況(僅限姓名、證件號碼、性別、出生年月、照片等五項)。

附件:

1.考生承諾書

2.廣州市2024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聯系表

廣州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4年6月29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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