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7初級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練習:訴訟時效(1.13)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1/13 11:49:44 字體:

  “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你做還是不做,這些由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試題,就在這里不增不減;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5月13-16日考試,就在那里不遠不近。

單選題

2015年1月1日,王某租住趙某的一套住房,約定每3個月支付1次租金,支付日期為1日。2015年7月1日是支付租金的日期,王某拒付租金,趙某忙于工作未主張權利。2015年8月1日,趙某出差遭遇泥石流,被困無法行使請求權的時間為5 天。趙某向王某主張權利的最后期限是( )。

A.2017年7月1日

B.2016年7月1日

C.2016年7月6日

D.2017年7月6日

   

推薦閱讀: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點匯總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典題解》 輕松掌握初級試題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