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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饒市稅務局關于修改部分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稅務機構名稱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饒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

頒布時間:2018年7月5日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饒市稅務局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工作安排,國家稅務總局上饒市稅務局對原上饒市國家稅務局和原上饒市地方稅務局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jīng)清理,決定對部分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中的稅務機構名稱予以修改?,F(xiàn)將修改內容公告如下:

一、將《上饒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規(guī)范上饒市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公告》(上饒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4號)中的“地方稅務局”修改為“稅務局”,“地稅機關”修改為“稅務機關”。

二、將《上饒市地方稅務局  上饒市房地產管理局 上饒市不動產登記局關于新建商品房買賣契稅申報繳納有關事項的公告》(上饒市地方稅務局上饒市房地產管理局 上饒市不動產登記局公告2017年第3號)中的“地方稅務局”修改為“稅務局”,“地稅部門”修改為“稅務部門”。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原上饒市國家稅務局和原上饒市地方稅務局所屬機構合并前,需要適用本公告所修改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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