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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高會評審一般均需發(fā)表論文,那么關于論文有哪些要求呢?網校為大家整理了各地高級會計師評審論文要求,大家可參考!提醒:論文發(fā)表建議在申報前1-2年完成!
安徽 | 廣東 | 天津 | 江西 | 上海 | 海南 | 北京 |
江蘇 | 云南 | 寧夏 | 湖南 | 遼寧 | 甘肅 | 廣西 |
浙江 | 吉林 | 黑龍江 | 山西 | 陜西 | 河北 | 內蒙古 |
河南 | 重慶 | 山東 | 四川 | 貴州 | 福建 | 國管局 |
湖北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兵團 |
山東高級會計職稱論文發(fā)表要求
系統掌握和應用經濟與管理理論、會計理論與實務,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公開發(fā)行的期刊上發(fā)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會計類論文2篇以上;
(二)在公開出版的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會計類書籍中,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0000字;
(三)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市級以上會計相關的課題或研究成果1項以上,并已結項;
(四)省級以上管理會計、內控等案例評選中獲獎案例的主要完成人;
(五)長期(5年以上)在鄉(xiāng)鎮(zhèn)單位(不含城區(qū)街道辦事處和派出機構)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其崗位實踐性、操作性強的,可提交2份本人撰寫的與本區(qū)域、本單位會計工作相關的較高水平的專題方案、會計案例分析報告等。
注意事項
論文為第一作者或獨立完成,發(fā)表的論文;論文字數指正文字數,不包括摘要、關鍵詞、參考文獻;
期刊是指具有ISSN(國際標準刊號)和(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公開并定期出版發(fā)行的刊物,不含增刊、???、臨刊、電子期刊等。
出版書籍指具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業(yè)研究性合法書籍,不包括一個單位、一個系統統一出版的論文集、講話集、報告集等。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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