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直播還有:01天01小時01分01秒
直播間暫未開放,請于直播開始前1小時進入
您也可以掃碼預約微信提醒,于直播前1小時通知
操作步驟:掃碼關注“正保會計網校公眾號”->進入我的個人中心->綁定學員代碼
授課老師
正保開放課堂特邀實戰(zhàn)講師,正保會計網?!督ㄖ┕て髽I(yè)全盤財稅核算和納稅籌劃》&《房地產企業(yè)三大稅種及合同控稅》主講老師。高級會計師、高級稅務顧問,是實戰(zhàn)型的企業(yè)管理創(chuàng)新者。從業(yè)近30年,歐資企業(yè)背景,深諳建筑房地產企業(yè)的營改增政策,同時有數十場訴案經歷和10多個項目的結算審計談判經歷及20多個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經歷,助你解決建筑房地產企業(yè)的痛點和難點,并授予您實操秘笈。曾先后就職于大型國有建筑房地產企業(yè)集團,以及較大規(guī)模的民營商業(yè)地產企業(yè)集團,一直在建筑房地產行業(yè)財稅實戰(zhàn)一線深耕細作,致力于該行業(yè)規(guī)范的財稅核算,參與企業(yè)的合同審定,對經濟合同涉稅統(tǒng)籌和法務研究,從諸多訴案和稅案當中汲取教訓,避免稅務雷區(qū),也是能夠把證據鏈思維方式嵌入到日常的財務管理當中,為可能發(fā)生的訴訟做好前瞻性準備。善于從細節(jié)入手把控涉稅涉訴風險并大手筆地進行涉稅籌劃,先后為多家房地產企業(yè)提供管理和咨詢服務,為相關顧問企業(yè)節(jié)稅數千萬元,是建筑、房地產企業(yè)的財稅法務實戰(zhàn)講師,常年筆耕不輟,已先后在省市級期刊上發(fā)表論文30篇。
課程安排
錄播課程表 | 視頻開放時間說明 |
課前引導視頻 | 本課為錄播,報課后即可學習,學習期180天。 |
1、前言及企業(yè)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條件 | |
2、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入賬及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 |
3、企業(yè)名下的土地被政府強征免征土增稅? | |
4、企業(yè)向非成交客戶贈送禮品的涉稅處理 | |
5、如此瞞天過海式“籌劃”,其背后的巨額代價 | |
6、房企將工程款支付給個人的稅務后果是什么 | |
7、房企通過預售賬款科目、少確認收入被追征稅款 | |
8、將部分房款匯到關聯企業(yè)以期少繳稅款不可取 | |
9、房企向個人借款涉稅處理 | |
10、列支虛開的建筑業(yè)發(fā)票被追繳稅款及巨額滯納金 | |
11、房企向個人借款并支付利息涉及到的麻煩事 | |
12、土清時涉及到土地款返還及非金融機構貸款利息 | |
13、已繳稅費因為《出讓合同》的解除而退稅? | |
14、稅企分歧:土增稅清算時在扣除項目如何分攤 | |
15、企業(yè)破產債權包括稅款債權和稅款滯納金債權 | |
16、利用關聯企業(yè)進行“稅籌”被追補繳土增稅 | |
17、設置內外賬并虛假申報被認定偷稅追繳稅款 | |
18、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票據合的重要性規(guī)性 | |
19、稅局對土增稅扣除項目分攤方法有最終確定權 | |
20、企業(yè)稅負率偏低、成本占比高被稅局盯上 | |
21、金三系統(tǒng)對房企進行稅收大數據分析和畫像 | |
22、未及時確認收入、退稅條款引用錯誤的稅務后果 | |
23、未及時確認收入、退稅條款引用錯誤的稅務后果 | |
24、銷售過程中增值稅稅率調整影響總房款? | |
25、地方政府承諾的稅收返還因為違法被叫停 | |
26、未實際出資的股權轉讓按0元定價的涉稅分析 | |
27、土地增值稅清算:普通住宅VS普通標準住宅 | |
28、稅企爭議:項目貸款的利息資本化or費用化 | |
29、竣工決算成本核減導致普通住宅增值率超20% | |
30、向銀行貸款再轉借給其關聯企業(yè)的涉稅處理 | |
31、向銀行貸款再轉借給其關聯企業(yè)的涉稅處理 | |
32、取得人防設施的車位收入是“租”而非“銷” | |
33、“業(yè)財法稅”四維視角下的人防設施的財稅處理 | |
34、轉讓20年使用權的人防車位涉稅處理(1) | |
35、轉讓20年使用權的人防車位涉稅處理(2) | |
36、公司注銷不構成不開具發(fā)票的法定事由 | |
贈送資料:1、電子版課程講義 |
教學大綱
本次課程梳理【35】個經典的稅務案例,解析房地產企業(yè)常見的稅務問題(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同時,基于“業(yè)財法稅”四務融合的視角深入剖析案例當中問題之所在,將每一個案例場景精準地對標與之匹配的政策,分析企業(yè)存在的問題,既有企業(yè)管理者的沒有以稅收政策為導向的失誤操作,也有企業(yè)財務人員在申報環(huán)節(jié)的錯誤處理,無論是失誤操作還是錯誤處理都給企業(yè)帶來了真金白銀的損失。
“智慧稅務”“以數治稅”的新稅收治理體系都給企業(yè)管理者和企業(yè)的財務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精準地把握政策,從其他企業(yè)的稅務案例當中汲取經驗教訓,助力房地產企業(yè)構建稅務遵從的基本涉稅理念和“稅安”計劃,實現企業(yè)的財稅利益最大化。
案例1 企業(yè)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條件
案例2 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入賬及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案例3 企業(yè)名下的土地被政府強制性征收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稅
案例4 企業(yè)向非成交客戶贈送禮品的涉稅處理
案例5 如此瞞天過海式“籌劃”,其背后的巨額代價
案例6 房企將工程款支付給個人的稅務后果是什么?
案例7 房企通過預售賬款科目、少確認收入被稽查追征所得稅
案例8 購房戶將部分房款直接匯到關聯企業(yè)以期少繳稅款不可取
案例9 房企向個人借款涉稅處理
案例10 列支虛開的建筑業(yè)發(fā)票被追繳稅款及巨額滯納金
案例11 房企向個人借款并支付利息850萬元涉及到的麻煩事
案例12 土清時涉及到土地款返還及非金融機構貸款利息
案例13 已繳稅費能否因為《土地出讓合同》的解除而退稅
案例14 稅企分歧:土增稅清算時在扣除項目如何分攤
案例15 企業(yè)破產債權包括稅款債權和稅款滯納金債權
案例16 利用關聯企業(yè)進行“稅籌”被追補繳土增稅62萬元
案例17 設置內外賬并虛假申報被認定偷稅追繳稅款和巨額罰款
案例18 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票據合的重要性規(guī)性
案例19 稅局對土增稅扣除項目分攤方法有最終確定權?
案例20 企業(yè)所得稅稅負率偏低、成本占比高等涉稅疑點被稅局盯上
案例21 金三系統(tǒng)對房企進行稅收大數據分析和畫像
案例22 未及時確認收入、退稅條款引用錯誤導致多退留抵退稅案
案例23 “法無禁止即可為”PK “法無明文不可為”
案例24 銷售過程中增值稅稅率調整是否影響涉商品房的總價
案例25 地方政府承諾的稅收返還因為違法被叫停
案例26 未實際出資的股權轉讓按0元定價的涉稅分析
案例27 土地增值稅清算:普通住宅VS普通標準住宅
案例28 稅企爭議:項目貸款的利息資本化or費用化
案例29 竣工決算成本核減導致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超20%
案例30 以房抵款過程中涉及到稅金由誰承擔?
案例31 向銀行貸款再轉借給其關聯企業(yè)的借款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案例32 取得人防設施的車位收入是“租”而非“銷”?
案例33 “業(yè)財法稅”四維視角下的人防設施的財稅處理
案例34 稅企爭議:轉讓20年使用權的人防車位涉稅處理
案例35 公司注銷不構成不開具發(fā)票的法定事由
學員評價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購買協議
1、電腦聽課:登錄http://galtzs.cn,輸入學員賬號登錄,找到對應課程,點擊進入聽課。
2、手機聽課:打開正保會計網校APP登錄—點開【學習】找到報名的課程,點擊進入聽課。
XYXY-KJ-KFKT24Y01V2.0
協議書
甲方: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學員
乙方: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費購買本協議項下乙方提供的輔導課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協議之全部約定。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會計網校(galtzs.cn) 為甲方提供與甲方選報輔導課程對應的輔導培訓服務。具體條款如下:
1 定義條款
本協議適用于正保會計網校(galtzs.cn) 開放課堂會計實務 30天/90天/180天 課程輔導 服務。 本協議下“ 30天/90天/180天” 課程輔導服務是指乙方旗下正保會計網校(galtzs.cn)向特定注冊學員推出的,在該等注冊學員選報課程并交費后,乙方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向該等注冊學員提供的課程學習服務。
2 輔導課程、費用及費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輔導課程、講義及價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會計網校(galtzs.cn)平臺選報并成功支付的信息為準。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終選報的課程、班次、服務及實際交納的學習費用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輔導服務。
2.3乙方提供的輔導課程、講義、配套資料、答疑服務等以當年對應課程輔導的招生方案為準。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老師、課程、大綱、答疑服務等,乙方有權根據實際調整變更具體服務內容和細節(jié)。
2.4乙方隨課贈送的禮品、課程、分期貼息優(yōu)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優(yōu)惠政策,如有退換課情況,乙方有權扣除相應費用(如若原包裝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應費用)。
2.5 購課規(guī)則
2.5.1直播課程開課前,甲方如不滿意課程內容且未超過課程總時長的10%,可免費申請更換一次;
2.5.2甲方如當期無法上直播課,可在報名交費1年內免費申請一次補學機會;
2.5.3課程有效期內申請退費,若已聽課,則需根據具體聽課時長扣費【費用計算規(guī)則為:(甲方實際交費金額-甲方實際交費金額×20%)÷課程總時長×甲方已聽課時長】,若未聽課只下載了資料講義,則需在實際交費金額中扣除20%的費用,剩余的金額退還甲方;
2.5.4直播課因其教學特點,若因故未達到開課標準,可能會延期或調整,遇此特殊情況時網校將及時通知,并可為學員辦理更換同類型的相應課程;
2.5.5體驗課程(或免費課程)購買后請按時進入直播教室聽課,體驗(或免費)內容不提供以上購買正式課程的學員所享有的更換、補學及延期等服務;
2.5.6購課后須在頁面提示的關閉時間前觀看課程,課程關閉后可按2.5.2約定申請補學,逾期視為放棄補學,乙方不再提供退費或補學服務;
2.5.7課程退換政策:網校課程為服務類商品,購買后無任何下載記錄(包含講義、配套資料等),可享受“7天無理由退款/換課”;
2.5.8如需發(fā)票,請在報名交費后1年內提交申請,逾期將不予辦理。
3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權利
甲方在按照本協議的規(guī)定交納全部學習費用后,有權利享受乙方為“30天/90天/180天”學員所提供的教學及輔導服務,具體服務內容以乙方網站公示的招生方案為準。
3.2 義務
3.2.1 甲方應按時、全額交納學習費用;
3.2.2 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學習課程,應保證只供甲方個人單獨學習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開課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學習課程、與他人共享學習賬號、將自己的學習賬號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將學習課程公開播放、傳播下載的課程及講義、資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時使用。若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的學習權限將被乙方無條件立即關閉,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權利
4.1.1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獲得甲方交納的相應學費;
4.1.2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持有和核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個人信息、資料。
4.2 義務
4.2.1 乙方應提供本協議規(guī)定的輔導服務;
4.2.2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均能夠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運營商提供的網絡中斷、甲方不具備上網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備軟硬件條件或者軟硬件故障)等,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協議雙方控制范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協議一方或雙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zhàn)爭、罷工、暴動、網絡中斷、政府行為、法律規(guī)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則該方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5.3不可抗力事由發(fā)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乙方可以通過網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違反此通知義務且不履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響而未能履約的一方應盡最大努力恢復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6 爭議的解決
6.1 本協議的內容、執(zhí)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6.2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fā)生任何爭議,則雙方應首先進行友好協商解決。
6.3 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協商之日后 30 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協議
乙方在正保會計網校網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網站的注冊服務條款是本協議的補充,惟該等招生方案及網站注冊服務條款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的,則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8 保密義務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和信息具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規(guī)定或者有權政府機關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個人信息和資料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甲方對本協議的內容、乙方提供的學習輔導課程的任何內容具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該等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損失。
9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乙方為甲方開通本協議中甲方所報課程聽課權限之日起至所報課程規(guī)定學習期限到期為止。
10 其他約定
10.1本協議采用電子協議形式,凡購買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視為同意并簽署本協議。本協議自甲方成功付費購買乙方本協議課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過補差價的方式升級到開放課堂其他會計實務課程,類別價格高于本課程以外的輔導課程,則本協議自甲方課程升級至輔導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以甲方課程升級后的新班次協議書為準。
10.3本協議生效后,非經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以下無正文】———————————————————
甲方: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學員
乙方: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