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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稅銷售額提高了,以下5點要注意啦!往下看↓↓↓
要點一:政策執(zhí)行期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溫馨提醒: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對超過免稅標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繼續(xù)享受3%征收率減按1%征收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要點二:銷售額執(zhí)行口徑
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并計算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
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fā)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guī)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要點三:一次性收取租金
問:自然人出租不動產一次性收取多個月份的租金,如何適用政策?
答: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要點四:異地預繳
問:小規(guī)模納稅人需要異地預繳增值稅的,若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是否還需要預繳稅款?
答:不需要,按照現行規(guī)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
要點五:納稅申報期選擇
問: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行選擇申報期限嗎?
答: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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