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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為了規(guī)范保險人簽發(fā)的原保險合同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列報,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原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對約定的可能發(fā)生 的事故因其發(fā)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 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 責任的保險合同。點擊了解詳情>>
課程詳情介紹
一、課程名稱: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實操指南
二、師資介紹
郭淑榮,多年來從事注冊會計師、會計師等項目的面授、直播、錄課多種形式的教學工作,熟悉教材變化情況和解題技巧,教學方式靈活通俗易懂,極具親和力,深受學員喜愛。
三、課程介紹
學習時長:5課時
學習對象:財會工作者
學習期限:自報名183天有效
四、課程大綱
第01講 總則和原保險合同的確定
第02講 保費收入的確認條件
第03講 保費收入金額的計算
第04講 原保險合同準備金
第05講 原保險合同成本及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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