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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題】
利潤分配順序是什么?
【答案】
按照我國公司法和《企業(yè)財務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利潤分配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步,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并,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shù)(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后續(xù)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正數(shù)(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后續(xù)分配。
第二步,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
按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后的本年凈利潤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盈余公積金的基數(shù),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潤,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稅后利潤。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時,才能按本年稅后利潤計算應提取數(shù)。這種“補虧”是按賬面數(shù)字進行的,與所得稅法的虧損后轉無關,關鍵在于不能用資本發(fā)放股利,也不能在沒有累計盈余的情況下提取盈余公積金。
第三步,計提任意盈余公積金。
第四步,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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