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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和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2020年3月我們將迎來首次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那么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怎么做?相信很多小伙伴對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還是一臉懵,所以快來學習一下吧。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一、為什么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但需要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由于實踐中的情形十分復雜,因此無論采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的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此時兩者之間就會產生“差額”,這就需要進行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稅款。
二、哪些人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一)平時多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二)少預繳了個人所得稅,應當補稅的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匯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下的納稅人除外。)
三、哪些人不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一)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不論補稅金額多少,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
(二)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如果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自然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或者納稅人自愿放棄退稅,也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四、納稅人如何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納稅人可通過網上稅務局(免費下載注冊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登錄注冊網上稅務局WEB端)辦理年度匯算,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本文是正保會計網校老師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必須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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