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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哪些情形需預繳增值稅?
答案: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預繳增值稅:
1、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非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
2、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chǎn);
3、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預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chǎn)項目;
4、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
5、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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