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10月10日起
報名時間: | 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
資格審查: | 在網上報名的,請本人持“報名登記表”等材料按規(guī)定到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和繳費,不接受團體資格審查。中央和省直在長各單位、各大、中專院校需報考的人員,請到長沙市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辦理。沒有條件在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資格審查和收費地點現場上網報名。 |
報名方式: | 網上報名。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ww.acc.gov.cn)”進行網上填報報名信息,在“湖南財政網(www.hnczt.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認真填寫,并經所在單位蓋章確認證明。 |
各市報名: | 點擊查看各市、縣報名>> |
關于印發(fā)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湖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湘財會考[2010]9號
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11年度全國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0]11號)精神,我省2011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2010年10月10日至30日,為做好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登記、審查、收費以及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3、考試時間:2011年5月14日、15日。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5日 | —— | —— | 9:00—11:30 | 經濟法 |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考人員條件
1、基本條件:
、賵猿衷瓌t,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谡J真執(zhí)行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guī),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③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芫邆鋾嫃臉I(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2、報考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3、報考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具有大學?茖W歷。
②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③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具有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yè)。
、軓氖聲嫻ぷ鳚M一年,具有碩士學位。
、萑〉貌┦繉W位。
各市州在組織考試報名時,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嚴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不得讓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報名參考。各市州不得接受團體資格審查。
三、考試報名
今年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網上報名,請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認真做好對考生的宣傳工作及考試報名準備工作。
所有報名人員須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ww.acc.gov.cn)進行網上報名,在“湖南省財政廳政務網(www.hnczt.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單位蓋章確認證明。在規(guī)定期限內,由報考人員本人持有效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并辦理交費手續(xù)。2010年度已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績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正確填寫2010年度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四、考試大綱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繼續(xù)使用2010年度考試大綱。
五、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10年10月10日前公布本地區(qū)2011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10年10月30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報名工作。我省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應做好網上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配備好專用設備(包括高性能計算機、打印機、攝像頭),并形成工作預案,確保網上報名的順利進行。
3、2011年2月16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報送《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4、2011年3月2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應認真填寫《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3)并報送至省會計考辦?紙霰仨氃O置在各市州所在地高考考點。
5、2011年4月29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guī)定向考生核發(fā)準考證。
6、2011年5月5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考機構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7、2011年5月13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
8、2011年11月18日前,對中級資格考生因考生對2010年度檔案號、身份證號錯誤,造成不能正常合并成績的,由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報告,填寫《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成情況表》(附件4),報送省會計考辦。
10、2011年11月25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有關資料的歸檔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1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六、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收費的批復》(湘價函[2005]130號)文件精神,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我省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45元,其中報名費收入由市州財政、人事部門按各50%分成。各市州財政部門按每人每科提取15元上繳省財政廳作為省級收入,余款用于各市州考試組織工作。各市州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行政事業(yè)收費許可證》有關手續(xù),使用我廳統(tǒng)一印制的收費收據,并及時將收費繳入同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和上繳我廳。
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精心組織好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2011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圓滿完成。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