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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料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關于調整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日期的通知》,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高級)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將于2012年10月27日、28日舉行。為確保2012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將考務日程安排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10月27日 (星期六) | 9:00-11:30 經(jīng)濟法基礎 | 9:00-11:30 財務管理 | |
14:00-16:30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 ||
10月28日 (星期日) | 9:00-11:30 經(jīng)濟法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
二、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日期調整后特殊事項處理及時間要求: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的要求,對于因考試時間推遲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沖突、懷孕生產(原則掌握在生產前后各60天內)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201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1、對因參加其他國家級考試時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存檔)、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2、對因懷孕生產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嬰兒出生證明(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存檔)、2011年度考核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3、對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其他相關證明(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存檔)、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核對,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進行網(wǎng)上申請;7月2日至7月27日,考生須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原件,到各市(州)會計考辦指定地點確認,逾期未申請、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O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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