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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 第四章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強化學習十六、個人所得稅納稅期限
1.代扣代繳、自行申報的納稅期限:
一般都是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
2.自行申報納稅期限的幾個具體規(guī)定: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年度終了后30日內,將應納稅款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在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納稅申報。
3.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個人所得稅納稅期限:
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投資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單項選擇題
◎根據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guī)定,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對賬冊健全的個體工商戶,起納稅期限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
B.對賬冊不健全的個體工商戶,納稅期限由稅務機關確定征收方式
C.對年終一次性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其15日內申報納稅
D.年所得額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期限。對年終一次性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其30日內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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