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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 第四章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三、征稅對象——個人取得的應稅所得(熟悉)
為11個應稅項目。
1.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2.個人所得的范圍
?。?)居民納稅人應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稅
(2)非居民納稅人只就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部分征稅,境外所得部分不屬于我國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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