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復習:合同的變更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2/15 08:38:58  字體: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合同的變更

  一、合同變更的概念

  依法訂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由于主客觀情況的變化,需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進行調整和規(guī)定時,合同當事人可以依法變更合同。

  合同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雙方根據(jù)客觀情況的變化,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經協(xié)商一致,對原合同內容進行修改、補充或者完善。合同的變更是在合同的主體不改變的前提下對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性質并不改變。例如有關標的物數(shù)量的增減、質量標準的修改、履行地點的變動、標的物包裝要求的改變等,都屬于合同的變更。

  二、合同變更的條件

  當事人在變更合同時,應本著協(xié)商的原則進行。當事人可以依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事項達成協(xié)議。

  合同的變更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當事人之間已存在合同關系。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基礎上由當事人對其非實質性內容加以改變。無原合同關系,便無合同變更的對象,也就不存在合同變更的問題。

  (2)合同內容發(fā)生了變化。合同變更是合同內容的變更,如合同標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的變更,但變更前后合同關系應保持連續(xù)性和同一性。

  (3)必須遵守法律的規(guī)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的變更可以依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產生,其中有兩種情況: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而變更,當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出現(xiàn)時,合同內容當然發(fā)生變化,如遇有不可抗力導致債務不能履行時,合同可以延期履行;二是根據(jù)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的裁決而變更,如對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或在訂立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當事人約定變更合同有兩種情形:一是由合同當事人達成變更合同的協(xié)議;二是當事人可以在訂立合同時即約定,當某種特定情況出現(xiàn)時,當事人有權變更合同。

  三、合同變更的形式和程序

  合同變更除法律規(guī)定的變更和人民法院依法變更外,主要是當事人協(xié)議變更。

  合同變更適用《合同法》關于要約、承諾的規(guī)定,雙方經協(xié)商取得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如原合同是經過公證、鑒證的,變更后的合同應報原公證、鑒證機關備案,必要時應對變更的事實予以公證、鑒證;如原合同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是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登記的,變更后仍應報原批準機關批準、登記。

  合同變更后,變更后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變更后的內容履行合同,合同各方當事人均應受變更后的合同的約束。為了減少在合同變更時可能發(fā)生的糾紛,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合同變更的效力原則上僅對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對已履行的部分沒有溯及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免費試聽

  • 郭建華《中級會計實務》

    郭建華主講:《中級會計實務》免費聽

  • 高志謙《中級會計實務》

    高志謙主講:《中級會計實務》免費聽

  • 達江《財務管理》

    達江主講:《財務管理》免費聽

  • 侯永斌《經濟法》

    侯永斌主講:《經濟法》免費聽

  • 張倩《經濟法》

    張倩主講:《經濟法》免費聽

  • 李斌《財務管理》

    李斌主講:《財務管理》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考情分析

    考情分析

  • 學習計劃

    學習計劃

  • 考點總結

    考點總結

  • 報考指南

    報考指南

  • 分錄/公式/法條

    分錄/公式/法條

  • 歷年試題

    歷年試題

加入備考小分隊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