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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某公司息稅前利潤為500萬元,債務資金200萬元,債務資本成本為7%,所得稅稅率為30%,權(quán)益資金2000萬元,普通股的成本為15%,則公司價值分析法下,股票市場價值怎么不是[(500-200*7%)*(1-30%)]/15%,而是[500×(1-30%)-200×7%]/15%?
【教師提示】公司價值分析法下,股票市場價值=(EBIT-I)×(1-T)/Ks。本題給出債務資本成本為7%,而資本成本是稅后的,不可以直接用資本成本計算債務利息,需要將債務資本成本轉(zhuǎn)換成利率,再計算利息。由于題目沒有給出利率與資本成本的轉(zhuǎn)換,所以近似將稅前資本成本看成是債務利率,即債務利率為7%/(1-30%),則利息為200×7%/(1-30%),所以股票市場價值=[(EBIT-I)(1-T)]/KS=[500-200×7%/(1-30%)]×(1-30%)/15%=[EBIT×(1-30%)-200×7%]/15%=22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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