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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強化學習三十四、技術合同
(一)技術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一次總算、一次總付;
?。?)一次總算、分期支付;
?。?)提成支付;
?。?)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
(二) 職務及非職務技術成果
職務技術成果 | 指執(zhí)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 1.使用權、轉讓權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或者報酬。 3.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
非職務技術成果 | 使用權、轉讓權屬于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 |
(三)技術開發(fā)合同
委托開發(fā) | (1)委托開發(fā)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fā)人。(約定→開發(fā)人) (2)研究開發(fā)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3)研究開發(fā)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權?!?/td> |
合作開發(fā) | (1)合作開發(fā)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fā)的當事人共有。(約定→共有) (2)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3)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4)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
?。ㄋ模┘夹g轉讓合同
1.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2.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后續(xù)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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