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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知識分享:合同擔保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3/03/25 11:06:55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1.反擔保

  (1)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zhì)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質(zhì)押。

 ?。?)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

  2.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①債權人無過錯的,由債務人和擔保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趥鶛嗳?、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導致?lián):贤瑹o效

 ?、贀H藷o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②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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