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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1.反擔保
(1)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zhì)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質(zhì)押。
?。?)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
2.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①債權人無過錯的,由債務人和擔保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趥鶛嗳?、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導致?lián):贤瑹o效
?、贀H藷o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②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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