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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關于企業(yè)代扣職工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按照新準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應該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代扣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這里只是代扣,還沒有上交,所以貸記應交稅費,負債增加,實際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保險費用的會計處理如下:
計提應付職工薪酬的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工資總額)
——社會保險費(企業(yè)負擔的部分)
代扣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個人負擔的部分從工資中轉出)
——社會保險費(企業(yè)負擔的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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