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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一章 稅法總論
知識點一、稅法的概念
一、稅收概述和稅法的概念
(一)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重要工具,本質(zhì)上是一種分配關系。
稅法和稅收的關系:
1.稅收是經(jīng)濟學概念,側重解決分配關系;
2.稅法是法學概念,側重解決權利義務關系。
(二)有別與社會在生產(chǎn)中的一般分配關系
1.分配主體:稅收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產(chǎn)要素的所有者為主體;
2.分配依據(jù):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產(chǎn)要素進行分配。
(三)稅收的“三性”:強制性(保證)、無償性(核心)、固定性(對強制性和無償性的一種規(guī)范和約束)。
稅法的概念: 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diào)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稅法特點:1:義務性法規(guī):并不是沒規(guī)定權利,而是權利是建立在義務之上,處于從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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