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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訴Y市乙公司合同糾紛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債務人乙公司的破產申請,此時,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尚未審結。下列關于該合同糾紛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終止審理
B.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繼續(xù)審理
C.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中止審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D.甲、乙公司之間的和合同糾紛案應當中止審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財產后由X市人民法院繼續(xù)審理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根據(jù)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后,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xù)進行。
【知識點】破產受理的效力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2012-9-10)
正保會計網校
201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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