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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里經(jīng)濟法考點分析,希望對廣大考生學習注會有幫助。
建設用地使用權
1.登記生效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必須向登記機構(gòu)辦理登記,登記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生效條件。
2.地役權
?。?)地役權的設立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gòu)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jīng)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權的從屬性
地役權不得與需役地相分離單獨轉(zhuǎn)讓,不得單獨設定抵押。
(3)地役權的不可分性
地役權存在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不能分割為各個部分或僅僅以一部分而單獨存在。
?。?)地役權的效力
?、傩枰鄣匾约靶枰鄣厣系耐恋爻邪?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zhuǎn)讓時,轉(zhuǎn)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
?、诠┮鄣匾约肮┮鄣厣系耐恋爻邪?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zhuǎn)讓時,轉(zhuǎn)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地役權的消滅
如果地役權人濫用地役權或者約定的付款期間屆滿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經(jīng)2次催告未支付費用的,供役地權利人有權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權消滅。
3.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
?。?)不動產(chǎn)的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如果當事人未辦理登記,只是抵押權未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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