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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某人當年取得兩次所得,第一次取得特許權的經濟賠償收入20000元,拿出6000元用于資助高校研究開發(fā),第二次取得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得是15000元。其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處理為( )。
A.資助費用從第一次的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按照30%扣除
B.資助費用從第二次的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按照30%扣除
C.第一次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3200元
D.第二次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1200元
E.資助費用可以從第二次的應納稅所得額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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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會計網校
200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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