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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稅《稅收相關(guān)法律》每日一練:短期訴訟時效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1/02/15 08:05:20 字體:

  單項選擇題

  ◎甲與乙因債務(wù)糾紛發(fā)生爭執(zhí),甲一怒之下將乙打傷。乙向甲請求賠償?shù)拿袷聶?quán)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

  A.6個月

  B.1年

  C.2年

  D.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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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稅務(wù)師:每日一練《稅法一》(2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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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稅務(wù)師:每日一練《稅務(wù)代理實(shí)務(wù)》(2011-2-15)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2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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