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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稅《稅收相關法律》預習:民法與行政法調整對象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1/07/27 08:36:08 字體:

  民法與行政法各有其調整對象。下列有關二者調整對象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8年)

  A.民法調整的是主體之間地位不平等的社會關系,比如雇主與雇員之間的關系,而行政法調整的是主體之間地位平等的社會關系,比如土地出讓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B.由于行政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所以,行政機關與公民在行政訴訟中地位平等

  C.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中主體之間的權利能力是平等的

  D.民法調整財產關系,行政法調整人身關系,只有經濟法既調整財產關系又調整人身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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