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2012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1月17日起
內容摘要:報名時間為2012年1月17日16:00至2月13日17:00截止(24小時開通)。自2011年2月13日17:00起,將關閉報名網(wǎng)關,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xù)。應試人員不需前往市考試院領取準考證。必須在考試前7-10天內自行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www.testcenter.gov.cn)下載,用A4紙打印準考證,并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赴考(兩證缺一不可)。
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號),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定于2012年6月16、17日舉行。為做好我市此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交費,考后審核的方式。應試人員均須在網(wǎng)上完成下述整個報名流程,外省市轉入應試人員還須提前辦好轉考手續(xù),否則成績無法合成,考前無需前往現(xiàn)場確認。
應試人員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ㄒ唬┚W(wǎng)上報名。
2012年1月17日16:00至2月13日17:00截止(24小時開通)。自2011年2月13日17:00起,將關閉報名網(wǎng)關,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xù)。
(二)報名確認。
報名流程:應試人員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點擊“網(wǎng)上報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欄目→選擇“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到“用戶登錄”界面→點擊“考生報名”→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后點擊“進入報名”→閱讀“報名須知”、“誠信承諾書”→點擊“下一步 ”及“同意”后進入→填寫報名信息(必須按要求用簡體字詳細填寫完成)→點擊“提交”后記下報名序號→按要求上傳相片→點擊“在線支付”進行付費(具體支付方式按網(wǎng)上提示進行操作)→網(wǎng)上支付→打印有支付號的《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簡稱《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即完成報名確認。
報名后,應試人員要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本年度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需按要求提交此表和相關材料,由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審核。
。ㄈ﹫罂紬l件見附件1。
。ㄋ模┤瞥煽兒细袢藛T考后審核的材料要求見附件2。
二、考試日期、時間及科目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6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稅法(一) |
下午13:00-15:30 | 稅法(二) | |
下午16:30-19:00 | 財務與會計 | |
6月17日 | 上午 9:00-11:30 | 稅收相關法律 |
下午14:00-16:30 | 稅務代理實務 |
三、考試方式
。ㄒ唬┤珖远悇諑焾(zhí)業(yè)資格考試設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稅收相關法律、稅務代理實務5個科目。報考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報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級別為免3科)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題,采用網(wǎng)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注意:
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 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3. 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其余4個科目為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他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ㄋ模┏抖愂障嚓P法律》科目外,其余4 個科目考試用的草稿紙統(tǒng)一由考場配發(fā),考后收回。
四、考后資格條件審核
應試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認真核對本人是否符合考務文件中對報考條件的要求,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wǎng)上報名完成后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要及時,考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實者或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的,其后果由應試人員自負。
深圳市考試院將在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公布后,按照考務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安排對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如有提供虛假、無效資歷和學歷等材料的,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事項將及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證書信息”欄目公布。未按規(guī)定提交材料的,其后果由應試人員自負。
五、其它事項
(一)考場設置。
考場設在深圳?紙龅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ǘ士甲C的獲取。
應試人員不需前往市考試院領取準考證。必須在考試前7-10天內自行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www.testcenter.gov.cn)下載,用A4紙打印準考證,并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赴考(兩證缺一不可)。
。ㄈ┦召M。
根據(jù)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證書發(fā)放。
2012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并通過資格審核者,將發(fā)放《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證書發(fā)放時間、地點及領證手續(xù)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證書信息”欄目查詢。
(五)考試用書征訂。
考試大綱、指定教材的征訂和注冊均由深圳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有關事宜請登錄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網(wǎng)站(http://www.szgs.gov.cn)首頁查詢。聯(lián)系電話:83878567。
附件:相關附件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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