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論
知識點二十二、保管合同
1.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有關條款也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
2.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實踐合同
3.與第三人
(1)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也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zhí)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寄存人。
4.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