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一、消費稅的概念(了解)
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消費稅是對我國境內(nèi)從事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銷售額或銷售數(shù)量,在特定環(huán)節(jié)征收的一種稅。
二、消費稅的納稅人(熟悉)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口法定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三、消費稅的征收范圍(熟悉)
應稅消費品的范圍:
1.煙:具體包括卷煙、雪茄煙、煙絲。
2.酒及酒精。包括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酒精。
3.化妝品;
4.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汽車輪胎;
8.摩托車。包括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兩大類。
9.小汽車;
10.高爾夫球及球具;
11.高檔手表;不含增值稅銷售價格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類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實木地板。
「例1.單選題」(2005年)下列貨物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的是( )
A.高檔裘皮大衣
B.化妝品
C.煙絲
D.啤酒
[答案]A
「例2.單選題」(2006年)下列征稅項目中,應當征收消費稅的是( )。
A.農(nóng)副產(chǎn)品
B.電冰箱
C.珠寶玉石
D.計算機
[答案]C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