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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一、信用保證保險的概念及其業(yè)務的發(fā)展
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信用保證保險是以信用風險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分為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
區(qū)分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關鍵是把握保險人,義務人和權力人之間的關系。
信用保險是權力人向保險人投保義務人的信用風險,如果義務人發(fā)生信用風險事故,那么保險人賠償權利人;保證保險是義務人向保險人投保自身的信用保證,如果不能保證,保險人向權利人賠償,但是可以向義務人追償。
保證保險比信用保險發(fā)展的要早一些。
2001年12月我國組建了我國第一家專門經(jīng)營信用保險的國有獨資的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二、信用保證保險與一般財產(chǎn)保險的區(qū)別
1. 信用保險承保的是信用風險;
2. 在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中,實際涉及三方的利益關系;保證人,權利人和義務人;
3. 從理論上講,保險人經(jīng)營信用保證業(yè)務只是收取擔保服務費而無盈利可言;
三、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的區(qū)別
1.投保人不相同;
2. 信用保險是填寫保險單來承保的,其保險單同其他保險單并無大的差別;
3. 信用保險的被保險人是權利人,承保的是被保證人的信用風險,除保險人外,在保險合同中只涉及權利人和義務人兩方;
4. 在信用保險中,被保險人繳納保費是為了把可能因義務人不履行而使自己受到損失的風險轉嫁給保險人。
四、信用保證保險所承保的風險
1.財務風險;
2.商業(yè)信用風險;
3.預付款信用風險;
4.保證信用風險;
5.誠實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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