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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審計師《審計理論與實務》知識點:內部審計機構的權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06/29 08:59:56 字體:

第一部分審計理論與方法

第二章 審計組織與審計法律責任

  知識點九:內部審計機構的權限

  1.要求被審計單位按時報送生產、經營、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財務報表和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2.參加本單位有關會議,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3.參與研究制定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提出內部審計規(guī)章制度,由單位審定公布后施行;

  4.檢查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的資料、文件和現場勘察實物;

  5.檢查有關的計算機系統(tǒng)及其電子數據和資料;

  6.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

  7.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guī)、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做出臨時制止決定;

  8.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權力機構批準,有權予以暫時封存;

  9.提出糾正、處理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意見以及改進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10.對違法違規(guī)和造成損失浪費的單位和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者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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