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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廣東深圳2013年中級審計師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5月17日10時至5月31日17時截止(24小時開通)。自2013年5月31日17時起,將關閉報名系統(tǒng),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xù)。
關于做好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深人考發(fā)〔2013〕1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3〕22號),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3年10月13日舉行。為做好深圳市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資格審核的方式。報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深圳市屬單位及駐深單位報考人員均須在網上完成下述整個報名(外省市單位報考人員必須回單位所屬地考試機構報名),考前無需前往現場確認。
報名之前,報考人員需認真閱讀本通知及相關附件,仔細核對本人報考時是否符合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1)及要求,如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名并參加考試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手機號碼),并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填報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從2013年起,考生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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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5月17日10時至5月31日17時截止(24小時開通)。自2013年5月31日17時起,將關閉報名系統(tǒng),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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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屬單位及駐深單位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點擊“網上報名”欄目→選擇《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到“用戶登錄”界面→點擊“考生報名”→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后點擊“進入報名”→閱讀“報名須知”、“誠信承諾書”→點擊“下一步 ”及“同意”后進入→填寫報名信息(必須按要求用簡體字詳細填寫完成)→點擊“提交”后記下報名序號→按要求上傳相片→點擊“在線支付”進行付費(具體支付方式按網上提示進行操作)→網上支付→下載并用A4紙雙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號的《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簡稱《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即完成報名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及時備齊《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要求到深圳市考試院提交上述相關資料,進行考后審核。
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實者或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ㄈ士甲C的獲取
準考證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試院領取,必須在考試前7天內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ww.testcenter.gov.cn)自行打?。ū仨毷褂肁4紙打?。?。
應考人必須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參考。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級 別 | 科目 | |
10月13日 | 9:00-11:30 | 初、中級 |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10月13日 | 9:00-12:00 | 高級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和內容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均采用閉卷筆試。參加初、中、高級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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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中級資格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2.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
3.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主要負責組織深圳考區(qū)考生參加考試。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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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中級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yè)財務管理、企業(yè)財務會計、法律;
《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yè)財務審計。
2.高級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財政,金融,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審計案例分
析(審計技術與方法應用)。
四、考后提交報名資料及證書發(fā)放
(一)考后提交報名資料
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公布后,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考生,須按網上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提交《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及本通知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進行考后審核。未按規(guī)定及要求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考后審核的,后果自負。
?。ǘ┳C書發(fā)放
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下發(fā)至我院后,全部科目成績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并已提交報名資料且通過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者,核發(fā)資格證書。不符合條件,且未通過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者,考試成績無效,不予核發(fā)相關證書。
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證書發(fā)放的時間和地點及其它相關事項的通知將及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公布??忌诰W上留意相關事項的通知即可,無須電話咨詢。
五、其它事項
?。ㄒ唬┻`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屬違紀違規(guī)被禁考且在處理期內的人員均不得報考。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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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6〕463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初、中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高級按每科1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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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征訂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的通知》(審考辦字〔2013〕3號),2013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2013年修訂版,共2冊)和《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共6冊)和《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其中,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為新修訂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為2012年版,《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為2010年版,其他為20O5年修訂版。
為做好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征訂委托省人才交流協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ㄋ模└鲉挝槐仨殗栏癜凑請竺募髮罂颊叩膱罂假Y格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若單位協同報考人弄虛作假的,深圳市考試院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單位進行通報。
附件:
2. 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審核提交的材料要求
3. 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深圳市考試院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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