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clude file=/new/184/188/2006/3/ma539813614151360028339-0.htm%\>
<\%@ include file=/new/184/188/2006/3/ma539813614151360028339-0.htm%\>
<\%@ include file=/new/184/188/2006/3/ma539813614151360028339-0.htm%\>
<\%@ include file=/new/184/188/2006/3/ma539813614151360028339-0.htm%\>
首頁
<\%@ include file=/new/184/188/2006/3/ma539813614151360028339-0.htm%\> 正文
人大代表:商家應承擔無過錯舉證責任
2006-3-15 0:0新京報·王姝 廖愛玲 【
大
中
小
】【
打印
】【
我要糾錯
】
人大代表:商家應承擔無過錯舉證責任
相關熱詞:
建議
商家
過錯
舉證
責任
上一篇:
2005年消費者申訴十大熱點:手機問題再列榜首
下一篇:
受害者均生活困窘 黑龍江輸血感染艾滋事件追蹤
相關資訊
建議
商家
過錯
舉證
責任
相關熱帖
·
美國專家對中國企業(yè)應對“薩式挑戰(zhàn)”的建議
·
安達信稱部分安然審計資料被毀 美國SEC擬追究責任
·
給安然案件訴訟人的建議:保持簡單
·
審計法修改加大干部經(jīng)濟責任追究制度
·
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修改審計法
·
武漢政協(xié)委員建議:讓會計不再是“單位人”
·
寧夏經(jīng)濟責任審計問責“一把手” 5年免職77人
·
經(jīng)濟責任審計拽出群貪 四川省近年有99人被免職
·
黑龍江省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實施財務體制改革帶來成效
·
北京市副市長建議區(qū)縣代表會議發(fā)言用多媒體演示
發(fā)表評論
我要糾錯
更多>>
精彩專題
更多>>
網(wǎng)校介紹
|
稅務網(wǎng)校
|
資訊中心
|
財經(jīng)法規(guī)
|
會計實務
網(wǎng)站導航
初級職稱
·指南
·動態(tài)
·查分
·大綱
·試題
·復習
資產評估師
·指南
·動態(tài)
·大綱
·試題
·復習
中級職稱
·指南
·動態(tài)
·查分
·大綱
·試題
·復習
高級會計師
·指南
·動態(tài)
·案例
·評審
·復習
注冊會計師
·指南
·動態(tài)
·查分
·大綱
·試題
·復習
會計從業(yè)資格
·指南
·動態(tài)
·政策
·試題
·復習
注冊稅務師
·指南
·動態(tài)
·查分
·大綱
·試題
·復習
ACCA考試
·指南
·信息
·政策
·試聽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