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我公司屬于新辦公司,為了在新開張期間吸引更多客人,對部分商品進行讓利銷售,我公司以讓利后的凈價收款開具發(fā)票。請問:讓利金額是否可以理解為現(xiàn)金折扣是否需要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金請告知具體政策依據(jù)
答復:讓利銷售時,如果銷售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平均銷售價格,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guān)可確定銷售額征稅;若讓利銷售時,所銷售商品價格沒有偏低,則按照實際收入確認。具體還請向你公司主管國稅機關(guān)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