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稅務籌劃——通過組建各種公司進行稅務籌劃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5/28 14:04:08 字體:
  (一)組建國際貿易公司

  貿易公司除了有時還兼辦貨物的存放、展出、精選、拼配、改制等業(yè)務外,主要的是從事貨物的購銷業(yè)務,采購與銷售是一對相互聯(lián)系的業(yè)務活動。買為了賣,為了賣需要買。企業(yè)集團成立的國際銷售公司和國際采購公司居多是兩位一體的。企業(yè)集團要在母公司與其子公司之間設立中介性的國際銷售公司,從稅務籌劃角度看,主要考慮兩個問題:第一,是設置國際銷售或采購公司的所在國,最好是不征所得稅,或者只課征稅負比母公司以及子公司少得多的所得稅。這樣本來全部由母公司或其子公司取得的利潤,分散到銷售或采購公司以后,總體稅負水平將會大大減輕。第二,對國際銷售或采購公司獲取的營業(yè)利潤如何征稅問題。主要涉及兩方面的稅收:一是對營業(yè)利潤課征的公司稅;二是對利潤分配課征的預提稅??鐕就瑯右还P營業(yè)利潤,如果反映在高稅國的成員公司賬上,比反映在低稅國的成員公司賬上,往往要多繳一倍以上的稅收。

  由于世界各國都制定了轉移定價稅制。國際貿易公司的稅收利益能否實現(xiàn),還應作具體分析。

  1.假定企業(yè)集團成員公司從國際購銷公司中購進貨物,或把貨物賣給國際購銷公司,進銷貨物完全按照市場的正常交易原則作價,那就不存在“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的利潤轉移問題,稅務機關也不能對之進行轉讓定價的調整。這時跨國公司的稅收利益從何而來呢?首先要考慮的因素是,從事貨物購銷和無形資產許可與轉讓業(yè)務活動的安排上是否有好處。在母公司鼻子底下設一個購銷經理部或科技開發(fā)部好,還是放在哪一個子公司好?或者現(xiàn)有的子公司不適宜從事這些業(yè)務,那就有必要在適當?shù)牡攸c另設立一個專門化國際購銷公司或科技開發(fā)公司。接著還得比較一下,在哪里設立子公司,是否可使企業(yè)集團的稅收負擔總水平有所下降。

  2.企業(yè)集團成員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交易往來作價有時背離了市場交易標準,或者沒有明顯的事實來說明內部轉移價格是否背離市場交易標準。這時各國政府稅收政策的寬嚴不同將起決定性的作用。就轉移定價稅制而言,美國的政策在西方國家中是最嚴厲的。許多國家雖然比美國要溫和很多,但國與國相比,差別還是存在的。這給跨國納稅人提供了稅務籌劃的許多機會。

  目前,企業(yè)集團擺脫轉讓定價稅制的稅務籌劃方法是:預約定價制。何謂預約定價制呢?預約定價制也稱預先認定制,指的是納稅人事先將其和境外關聯(lián)企業(yè)(有些國家還適用到境內關聯(lián)企業(yè))之間內部交易與財務收支往來所涉及的轉讓定價方法向稅務機關申請報告,經稅務機關審定認可后,可作為計征所得稅的會計核算依據(jù),并免除事后稅務機關對定價調整的一項制度。預約定價制中述及的轉讓定價方法,其內容包含受同一利益支配的關聯(lián)企業(yè)之間交易及財務往來而發(fā)生的收入、費用、折讓、攤銷、補貼等的分配或分攤所涉及的內部作價標準的方法。預約定價制的建立,最明顯的好處是,稅務機關對關聯(lián)企業(yè)轉讓定價的事后審計改變?yōu)槭虑皩徲?,在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已逐步展開。一國政府如果將經審定認可的轉讓定價方法,通過協(xié)商程序取得相關國家政府的同意,還可以納入國際稅收協(xié)定的實施范圍,還可免除轉讓定價首次調整和相應調整的繁瑣程序。隨著跨國公司在全球的進一步發(fā)展,預約定價制有可能納入公司所得稅法和稅收協(xié)定的條款,成為稅收法規(guī)的一個組成部分。這有利于經濟的國際交往和合作,對經濟生活的國際化產生積極的影響。

 ?。ǘ┙M建國際金融公司

  1.普通金融公司。即是為企業(yè)集團充當資金借入主渠道的金融公司。比如某企業(yè)集團的母公司A設在英國,它從巴林的一家公司B借入款項,而巴林至今尚未與英國締結稅收協(xié)定。依據(jù)英國稅法規(guī)定,A公司向B公司支付利息時,要繳納25%的預提稅。本來利息預提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債權人,但是B公司為了不減少實際的利息所得,可能要求A公司支付利息時還要外加一筆應納的預提稅,也就是要A公司負擔預提稅。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yè)集團的母公司就要考慮不直接從巴林的B公司借入款項,設法從設在可享受稅收協(xié)定優(yōu)惠的金融公司借入款項。母公司A可不直接從巴林B公司借入款項,而從它的子公司——荷蘭金融公司借入款項,荷蘭金融公司再從巴林B公司借入款項。這時A公司向荷蘭金融公司支付利息,依據(jù)英荷稅收協(xié)定,英國不征預提稅。另外荷蘭金融公司支付巴林B公司的利息也不征預提稅。不過這要詳細查一查國家與國家締結的雙邊稅收協(xié)定的具體條款,才能作出恰當?shù)倪x擇。

  2.組合金融公司。是指把無稅管轄區(qū)居民公司的優(yōu)勢與擁有廣泛稅收協(xié)定國家居民公司的優(yōu)勢結合在一起。至于為什么要建立雙重的國際金融公司,主要原因是,當只設立一個金融公司無法同時得到預提稅和公司稅雙重好處時,就有必要考慮再設立另一家金融公司。其中一個可以免征公司所得稅,另一個可以免征利息預提稅。這種利潤的再分配是這樣運作的:母公司將部分利潤投資于金融基地公司,后者按內部企業(yè)的經營原則向母公司提供貸款。對母公司而言,接受的貸款總額及其支付的利息都將相應地減少其應稅所得。內部企業(yè)的信貸利率往往偏離市場利率,利率的提高將減少母公司一部分利潤,使這部分利潤轉移出所在的高稅國。如果金融基地公司位于擁有廣泛稅收協(xié)定的國家,那么其獲取的利益是雙重的——不僅可以減輕所得稅負擔,而且還可能避免利息的預提稅。

  設置組合金融公司的理想地點最好是既不征利息收入的公司稅,也不征利息匯出國外的預提稅,而且最好是對外締結稅收協(xié)定多,同時又能提供利息預提稅較多優(yōu)惠的國家。如果那里不把利息收入納進公司稅的稅基,可以得到更多的稅收好處。

  一般認為,國際金融公司的建立通常取決于以下因素:(1)國際稅收協(xié)定網(wǎng)絡密布的國家或地區(qū),可以享有協(xié)定提供的稅收優(yōu)惠;(2)利息支付免交預提稅;(3)金融公司的利息收入不納入公司所得稅的稅基;(4)對凈財富不征財產稅;(5)沒有負債權益比率以及其他防止資本弱化的限制;(6)沒有任何形式反對濫用稅收協(xié)定的法律規(guī)定;(7)交通特別是電話、電傳和電訊傳真等設施方便;(8)地方銀行業(yè)和保險業(yè)比較發(fā)達;(9)政治、經濟穩(wěn)定;(10)沒有外匯的統(tǒng)制管理;(11)通貨堅挺。

  (三)國際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主要是有價證券的投資,發(fā)展的結果出現(xiàn)了財產投資公司。如果母公司所在國對財產轉讓的增益征收資本所得稅,財產租賃收益要繳納不動產所得稅,那么選擇在一些免征上列稅收的國家或地區(qū)建立財產投資公司來辦理這方面的業(yè)務,從中可得到稅收利益。從稅務籌劃角度看,投資公司最好把匯集的資金以資產形式進行配置。如果投資公司位于無稅管轄區(qū),那么可以將資金投資于免稅的債券(如國債、歐洲債券等),或者使其成為避稅地銀行的存款。在這兩種情況下,外國投資者所得到的利息避免了預提稅。如果購買外國公司的股份,投資于資產基金,那么風險和稅收負擔都會增加,對客戶不利。

  母公司在無稅管轄區(qū)建立投資公司。投資公司吸收基金,聚集小額投資者的資金,爾后將其投入國際金融市場中投資回報率高的資產,或投資于不動產等。為了避免預提稅,要選擇對資產所得不征預提稅,或者按國際稅收協(xié)定可少繳預提稅的國家。投資公司的利潤來自于其投資所得與對小股東的支出之間的差額,這筆利潤沒有所得稅,可用于跨國集團的投資項目。此外,以可靠的銀行和金融公司作為金融中介人,又可提高投資的可靠性。

 ?。ㄋ模┦芸乇kU公司

  受控保險公司由跨國公司組建(或者更具特征的是,參與共同組建受控保險公司的幾個跨國公司一般都是同一業(yè)務領域的同行,如商業(yè)、國際運輸?shù)龋┑摹⒎缮溪毩⒌囊环N從事保險活動的服務基地公司。

  受控保險公司的建立不僅是為企業(yè)集團的成員公司保險,并收取保險費。受控保險公司除了經營目的外,稅務籌劃的目的也不容忽視。其一是集團成員企業(yè)支付給受控保險公司的保險費通常允許在計征公司所得稅中作為費用扣除,假定成員企業(yè)是設在高稅管轄的國家,超額的保險費支付,隨著本企業(yè)應稅所得的減少和受控保險公司收益的增加,算總賬便可得到一筆額外的稅收利益。其二是受控保險公司如果是設在低稅國和地區(qū),或者設在不征所得稅的國家和地區(qū),保險費收入除了可以少征或免征所得稅外,其稅后所得如不是及時匯回母公司,一般還可以遞延繳納母公司的所得稅。

  當母公司遇到有關獨立保險公司的保險費率所引起的保險成本問題時,可以在低稅管轄區(qū)組建受控保險公司。在這以后,母公司從獨立保險公司處購買保險單,而受控保險公司就母公司的保險單與獨立保險公司簽訂再保險合同,條款明確雙方責任的比例分包關系。獨立保險公司按受控保險公司承擔責任的比例把母公司的保險費付給受控保險公司,后者按合同向前者支付數(shù)額不大的分包傭金。合同使母公司把支付給獨立保險公司的保險費從自己的所得中扣除,并且使受控保險公司在無稅管轄區(qū)積聚保險所得,從而減輕了跨國集團的稅收負擔。

  陸上受控保險公司。指的是企業(yè)集團的母公司與承辦保險的子公司是設立在同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由于處于同一的稅收管轄區(qū),母公司與子公司享有同等的稅收待遇。但是這也不等于建立受控保險公司在稅收上毫無好處。首先母公司支付給子公司的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公司稅作為費用扣除。如果這個國家對保險公司規(guī)定準備金的政策,保險費收入就有相當一部分可以遞延繳納所得稅。

  離岸受控保險公司,也稱海外受控保險公司,指的是企業(yè)集團在母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國家或地區(qū)建立起來的,以從事集團內部保險為主的子公司。離岸受控保險公司與陸上受控保險公司相比,可得到更多的稅收利益。如果母公司設在高稅國,而受控保險公司又設在不征所得稅的避稅港,那稅收好處就更加明顯。不僅受控保險公司的保險費不征所得稅,甚至以保險費的收入,作為企業(yè)向外進行間接投資所得到股息和利息也不征稅。它們所獲取的所得假定長期留在公司的賬上,母公司不必繳納股息匯入的所得稅。要注意的問題是:(1)母公司所在的國家,對向子公司支付保險費是允許全部列支還是部分列支,有沒有什么限制性的規(guī)定;(2)子公司所在的國家,對受控保險公司如何征稅,是實行居民管轄權還是實行收入來源地管轄權;(3)母公司所在國對子公司實現(xiàn)的稅后所得是否有防止遞延繳稅的規(guī)定。

  現(xiàn)在,避稅港成了跨國公司設置國際受控保險公司的首選地點。理由很簡單:

 ?。?)避稅港多數(shù)不征公司所得稅,即使征收,稅率也很低,或者優(yōu)惠待遇很多;(2)利潤累積在避稅港,可遞延繳納公司的所得稅;(3)稅后利潤作為股息分配通常也不征預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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