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購進巧安排 企業(yè)節(jié)稅效果佳

來源: 編輯: 2005/08/29 13:35:05 字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材料主要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但是也有一部分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对鲋刀悤盒袟l例》第十條規(guī)定:“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于是,不少企業(yè)在財務核算時為避免在進項稅額方面出現(xiàn)差錯,便將用于上述項目的外購材料單獨設立“工程物資”、“其他材料”等科目入賬,同時將取得的進項稅額直接記入材料成本。

  其實《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僅指“用于”,也就是在領用的時候要轉出進項稅額,不“用于”時就無需轉出。一般情況下,材料在購進和領用之間都存在一個時間差,企業(yè)往往最容易忽視這段時間差的重要性。如果能充分利用材料購進和領用的時間差,做好稅收籌劃,企業(yè)不僅可以減輕稅收負擔,還可以獲得相當可觀的經(jīng)濟效益。

  例如,一大型煤炭生產(chǎn)企業(yè),下屬有醫(yī)院、食堂、賓館、浴池、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工會、物業(yè)管理等常設非獨立核算的單位和部門,另外還有一些在建工程項目和日常維修項目。這些單位、部門及項目耗用的外購材料金額也是相當巨大的,為了保證正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必須不間斷地購進材料以補充被領用的部分,保持一個相對平衡的余額。假設企業(yè)購買的這部分材料平均金額為1170萬元,如果單獨成立“材料”科目記賬,將取得的進項稅額直接記入材料成本,那么就不存在進項稅的問題,從而簡化了財務核算;但是,如果所有購進材料都不單獨記賬,而是準備作為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在取得進項稅時就可以申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領用時作進項稅額轉出,雖然核算復雜了一些,然而企業(yè)在生產(chǎn)經(jīng)營期間可以少繳稅款。

  這里不妨算一筆賬,該企業(yè)將上述單位、部門及項目的材料不間斷地購進、領用,再購進、再領用,并形成一個滾動鏈,始終保持1170萬元的余額。如此,企業(yè)就可以申報抵扣進項稅額170萬元,少繳增值稅170萬元、城建稅11.90萬元、教育費附加5.10萬元。如果沒有這部分稅金及附加可占用,在流動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需向金融機構貸款,按國家規(guī)定的基準貸款年利率4.42%計算,可以節(jié)約財務費用8.27萬元〔即(170+11.90+5.10)× 4.42%=8.27〕,也就可以獲得利潤5.54萬元(扣除所得稅8.27×33%=2.73)。

  由此可見,企業(yè)對材料采購進行稅收籌劃,不僅可以節(jié)省稅款,而且還可以節(jié)約利息支出,真是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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