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法規(guī)——應納稅額的計算(中)

來源: 編輯: 2004/01/21 09:51:52 字體:
    7.個體工商業(yè)戶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本月應預繳所得稅稅額=本月累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上月累計已預繳稅額

    全年應納所得稅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匯算清繳稅額=全年應納稅額-全年累計已預繳稅額

    例如:廣州市潮州酒家系個體工商業(yè)戶,賬證比較健全,稅務機關核定為查賬征收所得稅。2002年12月取得營業(yè)額為30000元,購進菜、肉、蛋、面粉、大米等原料費為11000元,交納水電費、房租、煤氣費等5000元,交納其他稅費合計為1500元。

    當月支付給雇工工資共6000元。1~11月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為83500元,1~11月累計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為22486元。

    (1)12月份應納稅所得額=30000-11000-5000-1500-6000=6500(元)

    (2)全年累計應納稅所得額=6500+83500=90000(元)

    (3)12月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90000×35%-6750-22486=2264(元)

    (三)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計稅辦法

    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其中,收入總額是指納稅人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合同規(guī)定分得的經營利潤和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800元。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承包、承租經營收入總額-800元/月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承包、承租期,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經營不足12個月的,以實際承包、承租經營的期限為一個納稅年度計算納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該年度承包、承租經營收入額-(800×該年度實際承包、承租經營月份數(shù))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例如:張某2002年向某國有商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某商店,承包期限為三年,當年取得承包經營所得45000元。此外,張某還按月從商店領取工資,每月1000元。

    (1)全年應納稅所得額=(45000+12×1000)-12×800=47400(元)

    (2)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7400×30%-4250=9970(元)

    (四)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1.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guī)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如下:

    ①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2.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如果納稅人的每次應稅勞務報酬所得超過20000元,其應納稅總額應依據(jù)相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例如:陳某系業(yè)余歌手,2003年1月參加東南四省春節(jié)聯(lián)歡晚會演出,一次取得收入55000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稅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55000×(1-20%)=44000(元)

    (2)未加成應納稅額=44000×20%=8800(元)

    (3)加成部分應納稅額=(44000-20000)×20%×50%=2400(元)

    (4)應納個人所得稅額=8800+2400=11200(元)

    使用速算扣除法計算,每次應稅所得在20000-50000元的,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shù)為2000元。上例的計算簡化為:

    (1)應納稅所得額=55000×(1-20%)=44000(元)

    (2)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4000×30%-2000=11200(元)

    3.單位代付稅款的計算方法

    如果單位為納稅人代付稅款的,應當將單位支付給納稅人的不含稅支付額,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再計算應代付的個人所得稅款。計算公式如下:(1)不含稅收入額在3360元以下的: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2)不含稅收入額超過336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shù))×(1-20%)]÷[(1-稅率×(1-20%)]

    或: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shù))×(1-20%)]÷當級換算系數(shù)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例如:高級會計師林某,2003年3月為廣州市一貨倉商場進行財務診斷,并制定各項財務會計政策。按合同約定,林某從貨倉商場取得稅后報酬50000元,其應納稅額如下(查稅率表,不含稅勞務報酬收入在49500元以上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shù)7000元、換算系數(shù)68%):

    應納稅所得額=[(50000-7000)×(1-20%)]÷68%=50588.24(元)

    應代付個人所得稅稅額=50588.24×30%-7000=8176.47(元)

    (五)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稅方法

    財產轉讓所得以個人每次轉讓財產所取得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財產轉讓所得中允許減除的財產原值是指:

    1.有價證券。其原值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規(guī)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2.機器設備、車船。其原值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3.建筑物。其原值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4.土地使用權。其原值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fā)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5.其他財產。其原值參照以上方法進行確定。

    財產轉讓所得中允許減除的合理費用,是指轉讓財產時按照規(guī)定支付的有關費用。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例如:在中山大學任職的張教授,2003年3月份轉讓其位于廣州市區(qū)的私有住宅一套,取得轉讓收入500000元,該套住宅于2000年8月購入價格為400000元,轉讓時支付各項稅費為35000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

    (1)應納稅所得額=500000-400000-35000=65000(元)

    (2)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65000×20%=13000(元)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計稅方法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得從收入額中扣除任何費用。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適用稅率

    (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guī)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具體規(guī)定為: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費用扣除計算方法與勞務報酬所得相同。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八)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1.應納稅所得額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guī)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具體規(guī)定為: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其計算方法與勞務報酬所得相同。

    2.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規(guī)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例如:某高級會計師2003年1月編著一納稅籌劃教材出版,取得稿酬10000元;

    2003年4月該教材重印,取得稿酬5000元。其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1)第一次實際應納稅額=10000×(1-20%)×20%×(1-30%)=1120(元)

    (2)第二次實際應納稅額=(10000+5000)×(1-20%)×20%×(1-30%)-1120=560(元)

    (九)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稅方法

    財產租賃所得一般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guī)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減除20%的費用。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其允許扣除項目有:(1)出租財產實際繳納的稅金和教育費附加;(2)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每次以800元為限)。計算公式如下:

    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800

    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例如:陳某于2003年1月將其自有的在廣州市區(qū)的房屋出租給王某開士多店,租期二年。陳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000元,全年租金收入24000元。

    財產租賃收入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因此,陳某每月及全年應納稅額為:

    每月應納稅額=(2000-800)×10%=120(元)

    全年應納稅額=120×12=1440(元)

    上例中,如果當年3月份因下水道堵塞找人修理,發(fā)生修理費用600元,有維修部門的正式收據(jù),則3月份的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2000-600-800)×10%=60(元)

    全年應納稅額=120×11+60=1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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