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政府采購 青海嚴抓資金管理
采購單位遲遲不報采購計劃,中標以后遲遲不簽訂采購合同等,已經成為制約政府采購效率的重要原因。為此,青海省財政廳果斷出招,抓住資金管理這個關鍵環(huán)節(jié),著手提高政府采購效率。青海省財政廳國庫處副調研員黨軍表示,青海省財政廳對政府采購工作十分重視,現在通過清理結轉資金、規(guī)范采購計劃管理、規(guī)范合同簽訂等措施,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購的效率。
清理結轉資金見成效
黨軍介紹說,通過日常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很多單位有大量的結轉資金,很多資金2008年以前就安排了采購預算,但一直未實施政府采購,嚴重影響了政府采購的效率和規(guī)范性。因此,今年青海省財政廳對這部分資金進行了清理。
根據青海省財政廳的規(guī)定,各采購單位對歷年的結轉資金應盡快填報“政府采購結轉資金明細表”,并于今年5月20日前報送至省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其中未報采購計劃的采購項目,要求在上半年報送采購計劃,由采購管理辦公室及時安排采購。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報的,財政預算管理部門將清理收回;已完成集中采購的項目根據合同規(guī)定及時組織履約驗收;結余資金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黨軍介紹說,任何采購單位和個人未經財政預算管理部門批準,都不能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和項目性質。對應納入政府采購,未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而自行采購或“先采購后申報”等規(guī)避政府采購的行為,青海省財政廳將一律不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xù)、不予支付政府采購項目資金。
黨軍表示,通過一系列措施,結轉資金的清理很見效果,6月底前,各單位基本上都上報了2008年以前已安排采購預算,但未實施采購的資金的采購計劃。
為采購計劃上報制定時間表
為進一步規(guī)范采購計劃管理,青海省財政廳專門制定了“時間表”,根據相關規(guī)定,年初部門預算安排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在每年5月底前上報政府采購計劃。年度追加的政府采購預算資金,要在預算下達10個工作日內上報政府采購計劃。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報的,省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不再下達采購計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財政預算管理處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和項目性質。
另外,對于結余資金的管理,青海省財政廳也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黨軍介紹說,對于結余資金,預算單位應向財政預算管理處提出意見,財政預算管理處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其資金用途,進行審批。對于需再進行政府采購的項目,仍需按程序上報采購計劃,否則,省財政將收回預算指標。
黨軍表示,規(guī)范計劃管理的好處在于大大提高了采購的計劃性,集中采購機構可以按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下達的采購計劃,按同類項進行集中規(guī)模采購,因特殊情況需要另行采購的,也應報經省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批準。這樣一來,可以充分體現政府采購的規(guī)模效應,也能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率。
無故不簽合同將追究責任
在政府采購中,采購人或供應商因對中標成交結果不滿意而拒簽合同的現象時有發(fā)生,對此,青海省財政廳要求集中采購機構嚴格合同管理,加強履約監(jiān)督。
根據規(guī)定,集中采購機構應該在采購完成、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督促合同訂立雙方按規(guī)定訂立合同,監(jiān)督合同如期履約,確保采購內容與驗收內容的統(tǒng)一。對于預算單位或經辦人員無故刁難,拖延驗收時間等情況,集中采購機構要及時向監(jiān)管部門反映,“監(jiān)管部門將按有關規(guī)定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黨軍表示。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