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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fā)2008年出口退稅率文庫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函[2008]111號

頒布時間:2008-02-20 13:39:11.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地區(qū))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正保會計網校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fā)2008年出口退稅率文庫的通知》(國稅函[2008]15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一并執(zhí)行:

  一、我市2008年度審核系統(tǒng)中的商品代碼庫(版本號20080201A)已由市局于2008年2月15日統(tǒng)一調整完畢并使用。

  二、請各局將出口退稅率文庫下載方法通知所轄的退稅企業(yè)。

  可登錄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下載。

  對于上網下載有困難的企業(yè),各局應采取拷貝軟盤等方法下發(fā)企業(yè)。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稅率文庫時,若有修訂建議,則應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說明情況,以便市局及時上報總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0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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